风中的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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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4] 义务为“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一次辩护人

Posted by woodinwind on May 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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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为“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一次辩护人 [原创 2013-5-14 2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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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我介入朱令案的讨论,是不满于贝志诚、童宇峰、张捷这三个“追凶英雄”长期以来捏造、散布关于朱令案的种种谣言,搞有罪推定、网络公审,煽动网上暴民去骚扰孙维、孙维同学好友,原先并无意为孙维做辩护。但在网上有人造谣说我拿了孙家40万替孙维洗白,是个姓王的当中间人,如果他说假话就死全家云云。然后很多人就拼命地转这条谣言。虽然让造谣者的家人跟着他遭殃很不人道,我还是要说这是个谣言。朱令律师张捷则说我站在恶性案件嫌疑人的立场上是无德,说我有“鸿鹄之志”,想靠孙家的势力当两会代表,还骂我是孙维的鸭子。原来他这只小燕雀知道的鸿鹄之志就是像娱乐明星一样去当两会代表花瓶,而他当律师是为了去当别人的鸭子。

我并不认识孙维或孙家的任何人,孙家到现在也没有跟我有任何接触,当然更没有通过任何渠道要聘请我为孙维辩护。但既然网上众口一词说我在替孙维洗白,我就在这场网络公审中义务为孙维当一次辩护人好了。指控孙维的材料主要是根据张捷最近发表的《朱令铊中毒案证据分析大全》和《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因我与孙维没有接触过,来自孙维一方的材料,只能根据公开发表的孙维声明和她的同学的证词。孙维声明在发表前先征求过了其同班同学的意见,涉及的事实部分应该是可信的,否则,如果她敢在同学们面前说谎,相当于向同学们自证自己有问题(除非你相信其同班同学除了童宇峰都是投毒案共犯的天方夜谭)。

接下来我们就来逐条分析孙维被指控为朱令案的“唯一嫌疑人”、“凶手”的依据。

一、铊投毒是否具有“极端专业性”

指控孙维的一条理由是,铊投毒具有“极端专业性”(“调查报告”的说法),只有像孙维这样既是化学系的学生,又在实验课题中用到铊的人,才会了解铊的毒性,知道用铊投毒的隐蔽性。

这是欺骗外行的说法。化学不是毒物学、毒理学,化学系学生并不会专门去学习某种元素的毒性。找《无机化学》教材看看,就可知里面并不介绍铊的毒性,只是在介绍硼族元素时会简单提一下铊盐的化学性质。化学系的学生除非有特殊的兴趣,不了解某种元素、试剂的具体毒性,是很正常的,最多是知道某种试剂有毒。老师在指导实验时,最多也只是告诉学生某种试剂有毒,要如何防止吸入,而不会具体讲其毒理。铊在实验中罕用,一般化学系学生对它并不了解。清华大学化学系特殊一点,是因为在历史上有人因为吸入铊蒸汽中毒,所以据物化2班的同学回忆,老师在课堂上曾经讲过铊有毒,但也没有具体讲其毒性、毒理(老师估计也不懂)。有毒的元素、试剂多得是,除非是讲者无心听者有意。张捷说物化2班曾经就铊的毒性做过培训,那是他的幻想。

孙维和一般化学系学生不同的是,她在实验课题中用到铊试剂。但是她并不是研究铊的毒性、毒理的,其参与的实验课题是《一种奇特的流体室温磷光现象──无保护性介质水溶液中丹磺酰氯的RTP发射》,硝酸亚铊只是实验中用到的几种试剂之一,该实验与其毒性无关,她不知道其毒性、毒理,也很正常。这和复旦大学投毒案不同,该案嫌疑人是医学院学生,研究的就是用于投毒的N-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

北大铊投毒案的案犯王某也是化学系的学生,但是他是自己去借阅《毒理学》才了解铊的毒性的。《毒理学》不是化学系的教材,而是生物学和医学的教材。按指控者的理由,岂不只有生物系、医学院的学生才有作案的可能?

中国矿业大学铊投毒案的案犯则不是化学系的学生,而是材料工程系的。关于他为什么选用铊来投毒,新闻报道中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受到朱令案的影响,一种说是读了文学作品受到启发。的确,一个非生物医学、非化学专业的人,完全可以通过文学作品、新闻报道而知道铊适合于投毒。在朱令案之前,至少有三个途径:一、铊投毒是推理小说中常见的题材。当时在北大力学系上学的贝志诚自己都说过,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白马酒店》中就有铊投毒的描写。该书中译本是在1990年左右出版的。二、1977年在英国曾经发生过一起小孩误食用来杀蟑螂、老鼠的硫酸铊的事件,英语阅读材料中有关于这个事件的介绍。三、1988年美国佛罗里达发生一起铊投毒案,FBI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巧妙地破案,轰动一时,国内外都有报道。

可见,说只有化学系的学生,或只有在实验中用到铊试剂的学生,才知道用铊投毒,是荒唐的。

二、孙维是不是唯一既能接触铊又能接近朱令的人

指控孙维的一条理由是,在能接近朱令的人,比如同班同学或朱令的朋友当中,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因为她在实验中用到铊试剂。

孙维对此的辩解是:“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如前所述,孙维的声明事先征求过同班同学的意见,所以这个说法是获得其他同学的认可的。《新民周刊》2006年1月报道物化2班同学李现平的说法,也这么说:“高校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并不严格,肯定有漏洞,管理也是有时松、有时紧,那时做实验时,本系的学生、外系的学生想进实验室去基本上都能进去。”孙维的指导老师童爱军教授也说:“仅仅说只有我和孙维能接触到铊盐是不对的,当年我只是一名讲师,参与的是一个大的课题组,有其他教授和同学参加这个课题组,而且这个课题组也不止我们清华一家单位。”

指控孙维的童宇峰并不否认这一点,但他认为“孙维是唯一能合法接触铊的同学”。这个说法很可笑,要投毒的话,还会管搞到铊的途径是合法还是非法?

孙维说的是铊溶液。在多人作证铊溶液就随便放在桌上,别人也可以进入实验室拿走铊溶液后,张捷改口说其实验所用的铊溶液因为浓度太低,要用固态铊盐来投:“下毒的铊无法使用铊试剂 受害人体内的铊含量一瓶试剂不够用;大约需要1.5升,两大啤酒瓶 大量液体不好携带也不好投毒 只能使用固体”、“铊盐固体上锁保存 证明外人无法取得”。

但是孙维能够“合法接触”到的只是铊溶液,她不掌管储存固态铊盐的毒品柜钥匙,“清华大学化学系的一位老师也告诉朱令父母,清华的化学毒品管理很严,两个人拿毒品柜的钥匙,同时开方可取出。”(《新民周刊》2006年1月)既然投毒只能用固态铊盐,孙维即使能设法搞到,也和其他学生一样只能是“非法”的,她就不再具有唯一性,不能再以此认为其嫌疑比其他学生大。

从孙维一直在讲铊溶液看,可知她和其他人一样想当然地以为朱令是被用铊溶液投毒的。如果像张捷所说只能用铊盐投毒的话,反而可说明她并不知情。

另外,由于铊盐也用来作为化工原料,以前还用来做鼠药,所以要获得铊盐,并非要从化学实验室拿。中国矿大铊投毒案使用的铊盐,就是从网上向化工厂购买的。

所以,声称“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条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强调孙维是“唯一合法能接触铊的人”的人,反而有栽赃之嫌。

三、投毒现场是不是在朱令宿舍

如果投毒现场是在朱令宿舍,那么同宿舍的人作案较方便,嫌疑相对来说比较大。但是也未必就一定是同宿舍的人干的,北大铊投毒案投毒现场在宿舍,但是是别的宿舍的人干的。关键是,由于没有发现投毒工具,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朱令宿舍就是投毒现场。认定朱令宿舍是投毒现场,是想当然推断出来的,理由有:

(一)朱令用品失窃

在1995年4月29日确诊朱令是铊中毒,向警方报案后,到警方在5月7日去朱令宿舍取证之间,发生了一起失窃案,是朱令班的女生到泰山度假期间发生的。对这起失窃案,各方说法不一。朱令家人的说法是,宿舍里钱撒了一地,什么东西都没丢,只丢了朱令的洗漱用品。孙维及其同学的说法是,并没有钱撒了一地,丢的是口红等化妆品。朱令家人的说法前后不一致,早期还说丢了中药瓶(《中国律师》1998年8月),以后不再提中药瓶了;曾经说过丢了一个洗澡的篮子,现在也不说了。根据朱家认可的匿名“调查报告”,现在朱家一方能确认的丢失物品是:隐形眼镜小盒、口红、洗发液、浴液、水杯(后来找到)。

指控方的说法是,“这几样丢失的物品就是投毒渠道,因极有可能还残留有铊,凶手不得不把它们偷走。”(“调查报告”)如果这样的话,这个凶手也真够笨的,等于告诉警方投毒渠道。智力正常的会顺便再多偷点东西,特别是偷点别人乃至自己的东西,把失窃案制造得像模像样一点。如果是知道警方马上要来封存朱令物品,惊慌失措的话还说得过去,但是宿舍的人从获悉报案到警方到来有一周的时间,凶手如果是同宿舍的人,完全可以从容布局。所以这更像是宿舍外乃至校外的凶手利用五一无人期间的栽赃,想要让警方误以为朱令宿舍是投毒现场。

关于钱撒了一地,孙维的同学认为那是误传,而“调查报告”的说法是朱令以及同宿舍的人的钱都在原处,一分没丢,撒在地上的钱是盗窃者自己带进这个宿舍的,“这些洒在地上的钱显然是用来装饰用的,为了伪造盗窃现场。”这个推理真是弱智得无以复加了,要伪造盗窃现场,应该是把宿舍原有的钱拿走才对,却自己带钱来装饰,有这么搞笑的笨贼吗?这种弱智的装饰做法只有“调查报告”的人才想得出、干得出来。

关于那个失而复得的水杯,也很不可思议。对此指控方的说法也是前后不一,改变了几种说法,时而说是警方搜查宿舍时在孙维的箱子里找到的(其实当时警方并没有搜查他人物品),时而说是别人在孙维的箱子旁边找到的,现在朱家认可的“调查报告”的新说法是:

“清华大学派出所当年在收集受害者私人物品时,曾交给朱令亲属一张‘朱令个人物品清单’,朱家看到上面缺少一些关键的东西,觉得有点诧异,就去问他们班的任课老师薛芳瑜;薛老师也觉得奇怪,就说去问问;过了一段时间,薛芳瑜老师亲自打电话告诉朱令的家属说:朱令的杯子是不是一个不锈钢的,孙维在床底下给找到了,好象是掉到床底下了。”

原来那个杯子是孙维自己后来找出来的。如果凶手是孙维,她把杯子找出来干什么?说找不到不就完了?据说这个杯子就是投毒渠道,但是清洗过了,所以检测不到铊。如果孙维是凶手,她敢保证杯子就能洗得不留一点铊的痕迹?她又没有用仪器测过,也没有贝志诚同宿同学吴向军的神眼(曾自称在4月底在朱令宿舍看到朱令的水杯到处都是铊),敢保证杯子上不残留哪怕一点点铊?正常智力的人都会知道最保险的办法是让杯子彻底消失,扔到河里、垃圾箱里,谁能找得到?即使警方检查时惊慌失措暂时把杯子丢到床下,以后把杯子处理掉的时间还有得是。

所以如果“调查报告”所述的杯子失而复得的经过是真实的话,反而证明了孙维的清白,说明是有人故意要栽赃给她,而她毫不知情。

所以这起号称离奇的失窃案,不仅不能用以证明朱令宿舍是投毒现场,反而让人觉得是凶手用栽赃的方法想要误导人们以为朱令宿舍是投毒现场。

(二)投毒次数问题

朱令在1994年12月和1995年3月先后住过两次院,一开始争论的是一次中毒还是二次中毒。当时童宇峰是力主二次中毒的,号称已问过了很多专家:

“我为了确认到底是不是二次中毒,蓄意投毒,问了我们的老师,14处,当年参加救助的国外的医生,还有那个医学杂志上的作者Dr. Cunnion,我还拿病情的描述,和职业病所的检验结果请教了毒理学专家,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在有人指出不管是一次中毒还是二次中毒,凶手都有可能是在宿舍之外作案,不能以二次中毒认定只能是在宿舍投毒,于是指控孙维的人又改口说成是小剂量多次中毒,张捷的理由是:“受害人的临床症状证明是亚急性中毒,而受害人的体内铊含量远远超过致死量,说明是被多次小剂量投毒,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投毒条件要求很高,缩小了嫌疑范围。换血八次还有大量毒素,这是一个不断投毒的过程,需要让她日日服用才可以,如果是急性的会有激烈的肠胃反应,因此这个案件能够投毒的嫌疑人范围被大幅度缩小。”

朱令的两次发作,表现的正是急性中毒症状,也有激烈的肠胃反应。陈震阳说朱令体内的铊是正常人的一千倍,但并不能由此就称“受害人的体内铊含量远远超过致死量”,即使远远超过致死量,反而更不能说明是多次小剂量投毒,因为如果是多次小剂量投毒,在达到致死量之前,早就表现出各种慢性中毒症状了。换血八次还有大量毒素,又怎么证明这是一个不断投毒的过程?换血是住院期间换的,难道是在医院投的毒?何况换血只能是置换出血液中的铊,并不能置换出其他组织、器官的铊。

总之,这个多次投毒的论证,只是一个缺乏常识的人胡言乱语,是先想要缩小嫌疑人范围,然后再去找理由。

即使多次投毒,也不能就把投毒地点锁定在朱令宿舍。朱令的同学都作证,朱令由于是文艺特长生,其实在班级宿舍待的时间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在文艺社团的宿舍(所谓“集中班”),那里不更有多次投毒的条件?

(三)隐形眼镜盒和洗发夜能不能是投毒渠道

指控方为了把投毒现场锁定在朱令宿舍,声称在朱令住院之前,还有三次中毒:据说,在1994年10月,朱令有过两次原因不明的暂时性失明,这是铊中毒症状,铊盐下在隐形眼镜盒(“调查报告”的说法)或隐形眼镜液(童宇峰的说法)里头。11月,朱令开始大量地掉头发,却无全身症状,铊盐是下在洗发液里的。

显然,指控方以为既然失明、掉头发是铊中毒的症状,那么眼睛失明就是眼睛与铊接触,掉头发就是头皮与铊接触,哪里出问题就是哪里和毒品接触,这是不懂生理学的想当然的无稽之谈。铊中毒之所以会导致失明,是因为摄入铊后随血液流到眼睛,损伤视神经引起的;之所以会掉头发,是铊影响角蛋白的合成引起的。如果铊能够通过眼睛进入体内损伤视神经的话,它首先要穿过角膜、虹膜、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对这些地方造成损伤,眼科医生会认为有外伤,岂会认为原因不明?事实上,由于角膜有丰富的神经末梢,只要铊能够渗透过角膜上皮细胞,就会感到眼睛受到刺激,会肿胀、疼痛,隐形眼镜还能戴得住吗?皮肤能完全吸收铊,如果头皮接触到铊,那不止是头皮那里出问题,身体各处都会出现症状。

从化学的角度看,说把铊盐下在眼镜液、洗发液里也是无稽之谈。眼镜液、洗发液里含有多种化学成分,能与铊盐发生化学反应。比如,眼镜液、洗发液都含有氯化钠,氯化钠与铊盐反应会生成紫色的氯化亚铊沉淀,你看到眼镜液、洗发液里有紫色的东西,还敢用吗?

总之,并没有合理的理由认定朱令宿舍就是投毒现场。朱令大部分时间不在班级宿舍,而在文艺社团宿舍,那里也可能是投毒现场。朱令曾经每天到文艺社团宿舍或团委办公室(说法不一)热中药,那里也可能是投毒现场。食堂、餐馆和校外同学的聚会……都可能是投毒现场。铊投毒的特点是隐密性强,投毒量少、次数少,只要有和朱令的饮食接触的机会,就能完成投毒,为什么非得在班级宿舍?“调查报告”否定文艺社团宿舍和团委办公室是投毒现场的理由是那里没有化学系学生,且不说只有化学系学生才能投毒的说法我一开始就反驳过了,即使只有化学系的学生才能干,那种地方比女生楼开放得多,可以随意出入,凭什么认为化学系的学生就不能去?

四、性格与作案动机

从性格、作案动机看,孙维的嫌疑反而比其他人更小。

我们先看性格。投毒犯一般是性格内向、孤僻、阴险、敏感、不合群的人,而孙维的性格却恰恰都与此相反。孙维的自我鉴定是:“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爱开玩笑,嘴有点‘损’,有可能得罪过一些人。我从不小肚鸡肠,更谈不上好嫉妒。”这个说法得到了其同学的认可,在文章中有相似的描述。至少她的人缘不错,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同学支持她。

我们再看犯罪动机。指控者经常说的是孙维嫉妒朱令美貌、有才。为了强化这种说法,采用了很多夸张的说法,把朱令描绘得美若天仙,现在又流传一首据说朱令在中学时代翻译的《大麦歌》,据称比郭沫若译得还好。虽然去评论一个受害者的相貌会让有些人觉得无礼,但此事有关犯罪动机,我还是不得不说,就我见到的多张朱令发病前的照片判断,朱令还没有美得到了让人嫉妒的地步。而那首《大麦歌》,也不是朱令翻译的,而是李敖在1960年翻译的,只不过传抄的时候改动了几个字。关于嫉妒说,童宇峰在摇身一变指控孙维之前,自己都反驳过:

“朱令的确很优秀,但并不是说每一方面都是第一,也没有优秀到让别人感到自卑。音乐方面我不好评论,论学习、容貌,都有比她好的人存在。朱令和班上的同学并非合不来。只是她活动比较多,比较少和同学在一起而已。”

另一个可能的犯罪动机是竞争,孙维曾经和朱令一起在清华民乐队,为了竞争演出机会,就把朱令害了。这个说法最早是贝志诚说的,换过几个版本,发现与事实不符后,现在由张捷提供的版本是:“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存在竞争关系 同演中阮,有演出录像”

朱令的特长是古琴独奏,而孙维学的是中阮伴奏,乐器不同,二者是不构成竞争的。朱令也参加中阮伴奏,孙维对此的说法是:“民乐合奏的时候几个中阮是一起上台的,不分主次,更谈不上争上台机会。我记得有一次清华民乐队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比赛,朱令和我们另外的中阮是一起上的台,这些都有民乐队演出的照片和录像为证。”我问了练民乐的人,孙维的说法是有说服力的。张捷说有演出录像,大概就是孙维说的两人同台的录像,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贝志诚的说法是,12月9日清华民乐队首次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孙维为不让朱令上台,所以在演出前夕投毒,而朱令忍住疼痛坚持演出。问题是孙维此前已因学业退出了民乐队,即使朱令上不了台,她也没有机会上台,她去毒害朱令干什么,为别人创造机会吗?

能构成竞争关系的是水平相当的对手。在民乐方面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孙维是朱令介绍进民乐队的,进了才开始学中阮,只是入门级,而朱令是专业级的,即使朱令登不了台,也轮不到孙维当替补。

所以,如果朱令中毒真的是因为乐队队员竞争引起的,嫌疑人反而是那些水平与朱令相当、和朱令一样练古琴独奏、有望在一二九演出的专业级别的队员。

校园投毒的常见犯罪动机是同学关系紧张,两人有矛盾。但是,朱令因为经常不在宿舍、不参加班级活动,与同班同学关系都不密切,反而与孙维的关系较好,没有这方面的动机。贝志诚说,正因为孙维和朱令关系好,所以才能接近她投毒。关系不好有犯罪动机,关系好有犯罪机会,那你要孙维和朱令保持什么样的关系?

校园犯罪的常见动机是情杀,或因同性竞争同一个情人,或因异性追求不到或关系破裂因爱生恨。张捷现在也声称孙维和朱令“有情敌情节”,但语焉不详。朱令当时有一男友、清华民乐队队长黄某,而孙维当时也有男友、现在的丈夫谢某(谢某后来敢娶孙维,可见两人感情之牢固)。多年来从来没有人提到孙维和朱令有情敌情节,是张捷为了咬死孙维新发明的说法吧?

此案之所以激起“民愤”,是因为传言孙家背景了得,干扰了办案。张捷如此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有能力妨害司法 有直系亲属为副委员长,有旁系三代近亲为政协副主席,同时当时是案件案发和管辖归属地的地方政府领导人之一,当时最高领导人亲自给落实政策”。

所谓其直系亲属,指的是孙维的爷爷孙越崎(孙维的爸爸是国家地震局的),他官至全国政协常委,被张捷提拔为“副委员长”。而政协副主席孙孚凌是孙维的堂伯父,关系很疏了,属旁系四代,而非三代,在1993年孙孚凌当全国政协副主席时已不当民主党派的北京副市长了。他们都是没有实权的民主党派,在北京这种高官多如牛毛的地方,算得了什么?其家庭背景比贝志诚差远了。对中国政治环境稍有了解的人就知道,这种人家根本保不了命案不受追究,最多能获轻判。但也因这个有名无实的家庭背景,能保孙维不受刑讯逼供。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子女,恐怕早已屈打成招。贝志诚不就很遗憾地表示由于孙维的家庭背景,没法对她刑讯逼供吗?听得让人不寒而栗。

我并不是说孙维就没有嫌疑。在朱令中毒期间和她有过接触的人都可以说有嫌疑。我只不过说,孙维的嫌疑并不比其他人大,把她列为“重大嫌疑人”、“唯一嫌疑人”、“凶手”是经不起推敲的。

2013.5.14.

和讯博客首发

网友评论:

Re: 义务为“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一次辩护人 [2013-05-15 07:03:32]
老方你太武断了吧,你说:
“总之,这个多次投毒的论证,只是一个缺乏常识的人胡言乱语。”
.
哪里,这是美国一位医生的判断。
.
参与网络救助的在圣裘德医院的留学生 2002年在新雨丝写的
回忆的原文倒数第5段提到一位美国医生的观点:
.
“作为一位医生,在教科书和生活中都见过(类似症状)。
这些让他想起一位男人给妻子买了生命保险后,开始给
妻子小剂量投铊毒。妻子开始有各种症状,然而,当她
圣诞节去佛州父母家时,她感觉可以。她回家后,就又病
了,然后卧床一年后死了。警察没怀疑,但是保险公司怀疑了,
要求尸检发现体内铊致命剂量铊。她在佛州父母家时感觉还好
是因为那段时期不能被投毒。。。朱令是相似的,当初住院一月,
凶手无法投毒,所以她恢复并出院了。但是凶手又有机会
而且意识到可以加大剂量,凶手就这样做了,朱令又住院了。
这次中毒量太大,失去自主呼吸和意识。这两例症状相似,
出现和反复同样类似。”

Re: 义务为“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一次辩护人 [2013-05-15 05:52:23]
老方,不带这么构陷误导的啊?
..
“也没有贝志诚同宿同学吴向军的神眼(曾自称在4月底在朱令宿舍看到
朱令的水杯到处都是铊)”。 他说他亲眼看到?
.
人家原话是:“Thallium was all over Zhu Lingós drinking glass
(as I remembered) in her room. ”
铊朱令宿舍她喝水的杯子到处都是铊(我记得)。
联系上下文,根本是指他听说的。
.
那只是一个即时回忆,回应另一留学生YUAN的帖子,不是千斟万酌跟同学
用发贴纲要反复修改过的发言。
.
所以,他当时马上就追加了回帖注释:
“铊在她喝水的杯子的是来自一个警察报告的传闻,
我的记忆也许会出错。
要点是,她被投毒,而且多于一次!”
.
原文和马上就追加的注释回帖都在你的新雨丝上,现在还能查到。
这么断章取义故意不写人家的注释你太明显构陷了吧。
.
还有,你说“1988年美国佛罗里达发生一起铊投毒案,….国内外都有报道。”
请出示国内有报道的证据。

Posted in 方舟子, 歪理邪说 | Leave a Comment »

[2013-05-13] 再问朱令的同班同学童宇峰

Posted by woodinwind on May 12, 2013

方舟子有篡改自己发言的传统,这个版本是2013-05-13 10:15AM EST拷贝的。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5211599_d.html

再问朱令的同班同学童宇峰 [原创 2013-5-12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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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2004年间,朱令案还只是在国外中国留学生的圈子内讨论。2003年去美国做博士后研究的朱令的同班同学童宇峰在2004年写过几篇文章参与讨论,我现在能查到的有《再答Daisy小友》、《广陵一曲从此散》。这些文章写得客观而理性,力劝大家不要以讹传讹,随意指控凶手:

“古话说‘众口烁金,积毁销骨’,又说‘三人成市虎’。如果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不要以讹传讹,要多动动自己的脑子,联系事情的前因后过多想想。如果你关心朱令事件,就为她做一些具体的事情。不要再去骚扰不相干的人,也不要没有真凭实据就在那里胡乱指认说谁谁谁可能是凶手。”

“所有直接物证都已经消失了。没有证据,道义上胡乱的指责有任何意义么? ”

对那些认为朱令同班同学应该出来指认谁是凶手的说法,他认为这很幼稚:

“要物化2的人站出来指认谁谁谁是凶手,真是幼稚的想法。连警方都没有找到过硬的证据,你让朱令的同学出来说:‘啊,好像谁很可能是凶手’?”

为物化2的女生辩解,非常善解人意、通情达理:

“我没有说女生知道详情,我只是说女生因为心理上的阴影和巨大的压力,不愿意提起朱令中毒这件事情。大家不必把道德的指责加到物化2的女生头上,设身处地为别人想想,你处在那样的环境你会怎么做?”

针对贝志诚说的凶手犯罪动机是嫉妒朱令的说法,他反驳说:

“朱令的确很优秀,但并不是说每一方面都是第一,也没有优秀到让别人感到自卑。音乐方面我不好评论,论学习、容貌,都有比她好的人存在。朱令和班上的同学并非合不来。只是她活动比较多,比较少和同学在一起而已。”

同时他还说,朱令同班同学是为她做了很多事的,包括翻译贝志诚带去的英文邮件:

“我承认在朱令事件中,是朱令在北大的高中同学贝志诚他们做了更多的事情。但信件的翻译,我知道物化2也参与了。只是工作量以及和贝志诚他们的沟通方面,我不清楚细节。”

2005年11月30日,有人匿名在天涯论坛贴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可谓汇集了关于此案的各种谣言,激起国内网民的愤慨。一个月后,孙维在天涯论坛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她的七个同学或者实名或者化名出来支持她。但是几天后,2006年1月4日,有人以“孙维同班同学”的名义贴出“我对孙维朱令事件的看法”,支持贝志诚,直指孙维就是投毒者,并启发大家,可能是集体作案——这是网上盛传的集体作案的出处:

“站出来支持孙维的七位同学中,其中有两位是不知情的善良同学,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同学如此……其他的我想大概都是知情者。他们应该很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只是有一部分人在支持孙维,不要以为我们班都在支持她,要知道我们班有31人,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总结:以本人对我们班的了解,我认为孙维极有可能是投毒者。而且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和孙维关系很好的。”

“恕我大胆猜测:为什么大家没有想到过集体行动的可能呢?为什么有的人立场就那么坚定呢?为什么口气那么一致呢? 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

“向贝志诚先生致敬。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刻意抹黑这位执着的追凶者。”

为了证明他的确是孙维同班同学,此人在帖子中列出了一些只有孙维同班同学才可能知道的信息(例如同学们的外号、上课情况等等),孙维同班同学邱志江问了他几个班里的问题,他回答正确,因此确信的确是孙维同班同学。

虽然确认了该匿名者的确是孙维同班同学,但究竟是谁,当时没人知道。但是比较最近这段时间童宇峰或真名或化名“王一风”接受媒体采访的说法,可知这个匿名“孙维同班同学”就是童宇峰,比如,“孙维同班同学”和童宇峰都声称在校期间对此案不了解,毕业后才慢慢知道的;都直指孙维就是凶手,支持她的同学是帮凶,按童宇峰现在的说法,是支持孙维的同学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事实上,也是从2006年开始,童宇峰以真名发言时,虽然不像匿名时说得那么直接,但与2004年的发言完全不同,判若两人。他公开出来支持贝志诚,反驳支持孙维的同学,否认同班同学帮助贝志诚翻译过信件(忘了自己在2004年说的话了?)。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和贝志诚、朱令的律师张捷结成春光灿烂三兄弟,成为网民心目中的既关心朱令又执着追凶的三大英雄,一起编造种种谎言构陷孙维,而且说得越来越直接,越来越频繁。

童宇峰变化的轨迹非常明显,变化的原因却令人不解。童宇峰是围棋高手,曾代表清华围棋队出国比赛,应该理性冷静、算路精深、思维缜密,何以对这个事件的判断如此矛盾,出招如此诡异?

童宇峰自称在校期间“我是一个过分沉迷于自己世界的毛头小孩”,对朱令以及班上女生没有留下多少记忆,在校期间对朱令中毒案都不了解、不知情,何以后来却以同班同学、知情者的身份出现?

犯罪是要有动机的,贝志诚指认孙维的犯罪动机是嫉妒朱令,这个说法在2004年被童宇峰自己否定,那么童宇峰现在认为孙维的犯罪动机是什么?

童宇峰在2004年还反对让朱令的同学出来指认谁是凶手,因为“连警方都没有找到过硬的证据”,他后来又为何不顾同学之谊出来指认孙维极有可能是投毒者?难道他后来掌握了连警方都没有找到的过硬的证据?如果掌握的话,为什么不公开出来?

童宇峰在2004年还反对网上追凶,更反对去骚扰他人,为何后来自己却变成了追凶英雄,乃至引导网民不仅去骚扰孙维,还去骚扰据说是同谋的孙维的室友、好友?

是什么原因让童宇峰视同班同学如仇敌,没有证据乃至不惜歪曲事实去构陷?

如果童宇峰追凶的目的真的是为了发现真相的话,就请他老老实实地回答。

2013.5.12.

和讯博客首发

 

网友评论:

以下是引用 q3437 于 2013-05-13 11:01:44 的发言:
老方,我认为童刚开始在不了解具体情况时不指责孙维,是严谨的态度。难道在不了解情况时就乱扣帽子在你看来更合理的态度?
首先,我也不知道那个匿名的孙同班同学是不是童。假定你的推测正确,他就是童。请看我对你的质疑的反驳:
当时2002~2004年,绝大部分在国内的人是没法登录你主办的新雨丝的。童从没看到过当事人的回忆,信息严重不对称,从而不怀疑孙是可以理解的。到了美国,看到资料包括很多当事人的回忆,对案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为了不负人间正义,勇敢站出来又有什么不对的?
请看你主办的新雨丝上参与了网络诊断昼夜奋战的贝同宿舍的十人之一吴向军在2002年3月5日写的回忆文章。里面写了当时的具体经过,包括吴向军他们当时去清华请求翻译援助时,朱令宿舍同学没有人表现出兴趣。相反,他们冷漠地刻意保持距离。
当然,你主办的新雨丝上还有不少的其它当时参与者及留学生当事人等人的回忆。在看到这些真实的信息,了解了更多得详情之后,挺身而出指证嫌疑难道不是每个热血男儿都会做的吗?
拜托你,认真些,好好查找历史资料,当事人的回忆。不要道听途说。别急于发表高见。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打假名人,追根溯源,实事求是最起码的素养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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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3] 奇怪的朱令同班同学童宇峰

Posted by woodinwind on May 11, 2013

2013-05-13 10:43AM EST拷贝自一下网址:

[原创 2013-5-11 8:53:22]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5188477_d.html

我在《谁是朱令的同班同学“王一风”?》一文中,希望采访“王一风”的《羊城晚报》记者能够告诉我这个一而再、再而三故意说假话构陷孙维的朱令同班同学究竟是谁,但是没有得到答复。这或许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媒体更热衷的是继续配合贝志诚抹黑孙维,而不是寻找事实的真相。其实“王一风”是谁的答案,就在那篇报道之中。那篇报道提及,“孙维让好友不要理会王一风的邮件同样被曝光”。孙维在2006年的邮件中让好友不要理会的同班同学名叫童宇峰,由此可知“王一风”就是童宇峰的谐音化名。

“王一风”的观点,在童宇峰以前发的帖子中也有相似的说法。例如,“王一风”称,“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而2006年童宇峰在与朱令班级团支书薛钢争论时,说的是:“我觉得人人皆知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当时薛钢反驳说:“这点我不同意。我记得李隆弟的荧光和磷光实验室是仪器分析课的开放实验室,就在罗国安的小小GE实验室的对过儿。只要有人在,一般都不锁门。我不同意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也就是说,孙维连班上唯一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都不是,何况“非法”(投毒者还会管什么合不合法?)?但是时至今日,童宇峰仍在媒体上附和“倒孙派”的说法称孙维是唯一能近距离接触铊和朱令的人,以孙维同班同学的名义做伪证陷害孙维,请问用意何在?

除了孙维,其同班同学包括童宇峰也都可以接触到铊盐。童宇峰甚至比其他同学更容易接触到铊盐,因为童宇峰当时的论文导师是郁鉴源,而郁鉴源是管理包括铊在内的药品的分析中心主任。网上一篇以朱令同班同学名义匿名攻击班上师生的帖子《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是这么说的:“郁鉴源,你一辈子在清华混,也算是老油条了。你为何偏偏在课上向二字班提起铊中毒的旧事?另外作为时任分析中心主任,药品管理不严的责任是不是也该算在你的头上?”也就是说,包括童宇峰在内的全班同学都在课堂上学过铊中毒,并非只有孙维才能知道铊的毒性,至少发帖者知道得很清楚。这个匿名帖子已被确认只有朱令同班同学才能写出,说不定就出自“王一风”之手。

再说了,如果“人人皆知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而孙维却用铊来投毒,这不傻到让警方把她当成第一嫌疑对象吗?还是某个知道“人人皆知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的人故意在众多剧毒品中选用铊投毒,为了让孙维当替罪羊?

童宇峰的出名,在于2006年的“物化2班内讧”事件。当时孙维的同学们出来支持孙维,反击贝志诚散布的谣言,特别是薛钢一一驳斥贝志诚多达25条的谣言。眼看“倒孙派”要一败涂地,童宇峰却出来反驳薛钢,于是成了“倒孙派”力挽狂澜的英雄,清华物化2班“唯一的真汉子”,当时有人这么吹捧他:“请童先生千万注意保重自己,您和贝先生一样,都是中国人的良心和脊梁!有童先生和贝先生这样的人,我们的国家民族才有希望可言。”其实童宇峰的批驳不仅逻辑不通,而且与事实不符。比如贝志诚指责物化2班的同学拒绝翻译国外诊断朱令的邮件,薛钢反驳说他们通宵翻译,童宇峰出来作证说没翻译,显得薛钢在说谎,没了信用,连带着他对贝志诚的其他反驳也被忽略。我不知道童宇峰是真的不了解情况,还是有意说谎,据我了解,不仅物化2班的同学翻译了贝志诚送去的邮件,连高年级的物化1班的同学也帮忙翻译。

不仅童宇峰的多种说法与孙维同学们矛盾,他自己的某些说法也前后矛盾。几天前童宇峰接受凤凰电台采访时说:“我遇见的阻力主要是相关人员不愿意提这个事情,我意识到朱令是被投毒的已经是97年毕业的时候,我当初看到她做医疗时候的照片,我想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去问老师,但是大家都回避这个事情。”就算童宇峰对犯罪比较迟钝,在朱令被确诊铊中毒两年后才意识到她是被投毒的吧,但是2006年童宇峰反驳薛钢时却说:“2003年我去拜访朱令父母的时候他们也和我提了这个事情,……可惜,当时我连朱令是被人蓄意投毒这样一个事实都不能确定,还说什么回忆细节。”不是在1997年毕业时就知道了吗,怎么成了在2003年时还不能确定朱令是被人投毒?他在和同学们争论时对许多事情的细节记得清清楚楚,为何却对自己什么时候意识到朱令被投毒的前后两种说法相差6年之久?是不是下意识里在试图掩盖什么?

在《谁是朱令的同班同学“王一风”?》一文中,我预言:“这个王一风还会比其他同学表现得对朱令更加关心,对追查凶手更加热心,会给朱令家人及其律师提供很多信息。”本“神探”根据什么理论敢做这样的预言,供其他“神探”解读。我想说的是,我的这些预言,一一在童宇峰身上实现:童宇峰虽然曾经撰文自称在校时与朱令没什么交情,“并没有留下关于她的很多记忆”,“其实没有交谈过多少次”,但的确比其他同学表现得对朱令更加关心,在2004年在美国成立了“帮助朱令基金会”,现在又在新浪开“帮助朱令”的微博帐号募捐;童宇峰的确对追查凶手更加热心,成了与贝志诚、张捷齐名的三大追凶英雄;童宇峰也的确会给朱令家人及其律师提供很多信息,时不时地在网上晒出朱家给他的来信,与贝志诚、张捷密切合作。而这些信息,是可以根据形势的变化悄悄随时修改的。在2006年,当孙维的同学们表示还不能确定朱令是一次还是二次中毒时,童宇峰声称:

“我为了确认到底是不是二次中毒,蓄意投毒,问了我们的老师,14处,当年参加救助的国外的医生,还有那个医学杂志上的作者Dr. Cunnion,我还拿病情的描述,和职业病所的检验结果请教了毒理学专家,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此时他言之凿凿,确认了是二次中毒。然而,在最近被人指出即使二次中毒也可能发生在别的地方之后,为了锁定投毒地点在朱令寝室从而锁死孙维,张捷前天以转载的形式发布的匿名“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之一”(执笔者很可能是童宇峰,里面的部分新内容已由“王一风”首先披露)却改口说,在请教了国内外十余位专家后,认定凶手投毒次数至少五次,而他们还有脸说“这报告成文于多年以前”。

童宇峰也许很有良心很有正义感,认定了孙维是投毒者后,敢于大义灭亲,站出来揭露。然而他用来指控孙维的那些理由,却根本不能成立,乃是有意构陷,那么良心和正义又何在?

童宇峰也许很客观很公正,在孙维的同学们出来反击贝志诚的谣言时,他敢于指出同学们的种种他认为不准确之处,批评他们的做法。然而,对于贝志诚、张捷散布的那些明显的谣言,他却视而不见,从未见到对他们有何批评,却无比宽容地去和贝志诚、张捷抱团,打得火热,那么客观和公正又何在?

一个人会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才会完全不顾同学之谊,在同班同学遭到造谣者的蓄意构陷时,去落井下石?如果不是对这个同学有深仇大恨的话,就是另有隐情。

对了,我上回忘了预言一下:在“王一风”开始高调地参与构陷孙维之时,就是他能在国外定居之日——并不完全是担心遭到孙家的报复。2006年,童宇峰成为“倒孙派”英雄的时候,他从美国移居加拿大,定居至今。

201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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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9] 谁是朱令的同班同学“王一风”?

Posted by woodinwind on May 9, 2013

2013-05-13 10:46AM EST 拷贝至一下网页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5157708_d.html

谁是朱令的同班同学“王一风”? [原创 2013-5-10 8:52:01]【原文在2013-05-09就在网上传播,方舟子偷偷地修改了其中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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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朱令的同班同学“王一风”?

·方舟子·

据我了解,朱令、孙维的清华同班同学(物化2班,以及【高年级】【方舟子被人指出错误后偷偷修加了“高年级”】物化1班)很多人都认为孙维被冤枉,有几个还以真名或化名为孙维辩护,一一批驳贝志诚等人散布的谣言,以致有很多人干脆把他们说成是犯罪团伙,相信集体投毒的天方夜谭。这些人为孙维辩护,既是出于同学之谊(孙维在班里的人缘不错——这点也不太符合投毒者的特征。投毒者通常性格孤僻,北大、中国矿大的铊投毒者就是如此),也是因为他们比外人更了解一些真实情况,不会像广大网民一样被贝志诚等人的谣言所煽动。

有人提醒我注意《羊城晚报》4月29日一篇对孙维不利的报道。我读了以后,大感惊讶。在这篇报道中,有一个化名王一风的孙维同班同学,配合网上舆论把矛头指向孙维。孙维的同学当然未必都相信她、支持她,也许也会有怀疑她的,但按常理,既然没有确证,为顾及同学关系,即使有怀疑也不会作声,最多是私下议论,不会公开出来指控她。也许王一风特别有良心有正义感,敢于站出来大义灭亲。问题是他用来指控孙维的那些理由,虽然与网上舆论保持一致,却根本就不成立。

王一风称,“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只有孙维可以近距离接触朱令的日常用品”。这种说法只能蒙骗对大学实验室如何运作一无所知的人。孙维虽然是班里唯一一个在实验课题中用到硝酸铊的同学,但是实验室对药品的管理并不严格,同一个实验室的人,或在别的实验室过来串门的人,想要的话也都可以偷得到。孙维的几个同学都作证其他人想要偷到铊并不难。王一风既然也在实验室做过化学实验,对此应该也很清楚。

王一风还向羊城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个细节:“清华大学1994年9月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糊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王一风认为,之前的视力变化,现在分析起来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

视力出了问题,所以就是眼睛接触到了铊,所以就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有这个条件的当然只有和朱令住一个宿舍的人——一般人也许会觉得这个推理顺理成章,其实也是骗人的无稽之谈。铊中毒会导致视力下降乃至失明,这是因为经口服、呼吸、皮肤接触铊之后,铊损伤了视神经引起的,而不是因为眼睛接触到铊。如果隐形眼镜上有硝酸铊,硝酸铊对眼睛会有刺激,隐形眼镜哪还能戴?如果眼里的硝酸铊不洗掉,眼睛会红肿、疼痛,眼科医生很容易判断是某种药品刺激的。如果是长期微量地吸收铊导致的慢性中毒,那也不应该只是视神经受损。

王一风提出这个奇谈怪论的目的,是为了把投毒现场锁定在朱令宿舍。如果朱令是口服中毒,在其他地方也可能下毒,但是如果是在隐形眼镜消毒液里下毒,那就只能是在宿舍里了。所以这是在有人指出朱令可能在别的地方中毒之后,为继续构陷孙维而发明的新说法。如果投毒现场不在宿舍,那么其他同班、同系、同校乃至校外的人,也都有投毒的可能,孙维不再成其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孙维同学们的有关邮件几次外泄,包括所谓“发帖纲要”。王一风称:“这些邮件是真的。‘回帖纲要’也是真的。”为什么这些内部的邮件会被曝光?贝志诚声称是因为黑客打入了孙维的邮箱。但是要打入别人的邮箱并不容易,而且不只一次,而是几次,孙维邮箱成了与黑客共享了?如果真的打入孙维邮箱,为何只拿到了那些群发给同学的邮件,而没有其他邮件?“黑客打人”经常是内部人员故意泄漏内部资料的借口。那些孙维同学们的内部通信应该是某个内部人员——很可能就是这个王一风——故意披露的,然后再加上误导性评语进行丑化,把它们当成罪证。我仔细看过那些邮件内容,不过是在互相商量、指导如何反击骚扰,没有任何涉及犯罪的内容。披露这些内部邮件,也是构陷孙维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有人以孙维同班同学的名义张贴《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以及发文章把孙维、其室友和其他好友从相貌到人品都损了一遍,说不定也是这个王一风干的。

如果王一风是个不知情的、无知的外人倒也罢了,但是他不是,他是孙维的同班同学,很清楚真实情况是什么,却为何一而再、再而三故意说假话构陷孙维?这完全不合情理。(我一再说“构陷孙维”,不是肯定孙维就无嫌疑,但是即使孙维有嫌疑,为指控她而说假话、做伪证,仍然是构陷)

一种可能是王一风与孙维有仇,所以抓住机会落井下石。但是同学们之间即使曾经有过什么仇恨,过了这么多年也早该淡薄了。另一种可能是王一风才是投毒的真凶或真凶的同党,所以必须让孙维当替罪羊。那样的话,这个王一风还会比其他同学表现得对朱令更加关心,对追查凶手更加热心,会给朱令家人及其律师提供很多信息。

所以也应该把王一风列为嫌疑对象。这个可疑的王一风究竟是谁?采访过他的《羊城晚报》记者应该知道。

2013.5.10

附:
朱令“铊”中毒,何时有真相?
2013-04-29 14:14:00 来源: 羊城晚报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余姝 通讯员 杨晶晶 宁菁菁

记者调查

朱令当年在清华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多年来一直默默关心朱令,王一风便是其中之一,他在新浪微博开设了账号,专门发布和朱令相关的信息。虽然已过去近20年,但王一风依然记得当年清华大学化学实验室的人员及其管理情况,并认为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

B.01. 谁才懂得用“铊”下毒?

孙维曾在2005年的声明里指出,自己并非唯一能够解除到铊的学生,称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放在桌上的,还称清华化学系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且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对此,王一风回忆称当年一共有七个人可以接触到“铊”,分别是两名教师(李隆弟和童爱军)、三名女研究生(87级女生陈某、88级女生赵某、89级女生朱某)和两名本科学生。其中一个为90级男生吴某,另一个就是孙维,“女研究生住在别的楼。只有孙维可以近距离接触朱令的日常用品。”

孙维在声明里提到她哥哥借了一部摄像机在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并拿走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然后又送回原处,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这显示实验室对有毒试剂的管理并不严格。

但王一风认为,孙维哥哥的举动恰好说明,不懂铊毒性的人不会用其下毒,“如果是一个非化学系人员要去偷有毒物品的话,他会拿什么?当然是普遍知晓的毒药,比如氰化钾等,但必须在实验室里找一阵子。为了盗窃迅速,估计会像孙维的哥哥一样拿一瓶有骷髅标记的药品。这个瓶子是铊的可能性有多少?基本为零。化学系那么多有毒物品,为啥就拿‘铊’?因为铊盐无色无味,下毒不容易被发现。拿的人对铊盐的理化毒性非常了解。”朱令班上的副班长也表示:“关于‘铊’,很多化学专业的人恐怕都不是很熟悉。现代化学里的分支又多又细,很多药品如果不是课程或科研所需,根本不可能了解其性质甚至分子式。”

B.02. “铊”当年并非“剧毒品”

孙维称在把她哥哥的录像放给校党办看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她表示清华大学并不愿意承担责任,当时的一位校党委领导曾对孙维及其家人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王一风则对记者表示:“上万种化合物都可能用来害人,化学系的药品管理不可能每种都按剧毒药品管理。‘铊’在当时也不是按剧毒药品管制的,所以清华在化学品管理上是没有责任的,当然可以更严格,但是清华没有做错。”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了走访了清华大学的化学楼,发现两个入口处都有门卫严格执勤,只允许化学系的学生和外系借用实验室的同学进入。化学系几名本科学生告诉记者,这种管理措施并非一时之举。一名同学告诉记者:“自1995年之后学校就是这样管理的,重点药品会专门保管。一般来说实验室里一般不放药品,老师会从药品库里配好药品拿出来。”而对于需要经常接触各种药品的化学系研究生来说,自我操守显得更为重要,“无论中国还是外国的化学实验室,基本所有的试剂都会有毒,浓度大的都会致命,尤其是从事有机化学研究的,很常见的东西拿出来都是有害的甚至致命的。新生在进化学系之前都进行过实验室安全培训,都是有一定安全准则的。”一名刚做完实验的化学系研究生说道。

B.03. “发帖纲要”起波澜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新浪网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直指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集体行动,公开了孙维在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之后,又有孙维与同学的部分通信记录被曝光,如孙维希望别人帮助她查阅文献证明朱令是一次中毒等等。后经贝志城证实,这些通信记录是由匿名黑客攻入孙维同学信箱所截获的。

王一风称,他曾在清华校友网内部讨论时,多次要求“回帖纲要”涉及的几位同学证实或澄清这个“纲要”,但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答。孙维让好友不要理会王一风的邮件同样被曝光,王一风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这些邮件是真的。‘回帖纲要’也是真的。之后他们没有再在清华校友网上和其他任何同学联系。涉事同学之间很多已经不相往来了。”

王一风还向羊城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个细节:清华大学1994年9月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糊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王一风认为,之前的视力变化,现在分析起来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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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8] 微访谈:方舟子聊近期网络热点

Posted by woodinwind on May 9, 2013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5150682_d.html

微访谈:方舟子聊近期网络热点 [原创 2013-5-9 19: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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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8日下午14:00~15:00,腾讯微博微专栏南方公园第19期)

徐少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司马南(@simanan) 为什么李开复一直以一种人生导师的姿态示人,他与别人到底有何不同?

方舟子 : 不只是李开复,唐骏、薛蛮子、潘石屹、任志强等等也都一直以一种人生导师的姿态示人。人们以为有钱了就成功了,就有道了,就可以当人生导师了,他们也乐呵呵地当之,这是当下中国社会的病。

唐家一号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方舟子老师您认为朱令案中,国内诊断的医生应该承担责任吗?

方舟子 : 铊中毒是很罕见的,症状与很多疾病相似,医生一时没有考虑到,并不算过。实际上北京协和医院医生一开始也考虑是否是铊中毒,但因为朱令没有接触铊的历史,所以没有再深究。如果不是贝志诚坚信是铊中毒,一再动员朱家去做测试,不会再往铊中毒考虑。

童心未泯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李开复的分裂大陆说,两位老师怎么看?

方舟子 : 李开复有很多问题,我以前和现在都指出过。但是现在有人对他挖三代、抓特务,那是文革手法,不足取,反而让人同情李开复。

诗音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农夫山泉和京华时报的争端,您怎么解读?京华时报本身也产矿泉水,作为人民日报下属报社,这种行为是否是对农夫山泉的恶性打压?各界媒体在报道的时候,是否也会选择性地偏袒同属于媒体的京华时报呢?

方舟子 : 如果一家报纸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去揭露一个企业,如果所说的是事实,这不是问题,如果不是事实,才是问题。争论的焦点是农夫山泉用的标准比自来水低。如果那样的话,是标准的问题。

夏天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对于朱令案,99%的网民认定孙某为投毒者,包括动机、方式、未定罪的原因都被网友认定了。现在网上的资料很容易让一般人慢慢产生这样的想法,以至于群众们找到真凶的初衷变成了想要捉拿孙某的愿望,请问方舟子你对网络流传的资料的看法和你认为贝也是嫌疑人的原因。

方舟子 : 大部分网民对此案的认定都是根据贝志诚提供的资料,而那些资料很多已被证明是虚假的。我没有公开说贝志诚也是嫌疑人,而是有不少人根据贝志诚的反常表现和前后自相矛盾的说法,认为贝的嫌疑也很大。

吉四六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朱令案中@方舟子 披露的文件显示98年经过了中央批示,为什么一个刑案要中央领导批?当时又没有互联网,也没有如此强的舆论压力。而且朱令父亲也表示质疑这点,说明不是他这方的要求。

方舟子 : 披露出来的公安部文件说得很清楚,是因为朱家通过各种关系多次就此案上书中央领导,中央领导批示加强破案力量。这本来是朱家一方造成的,是他们要求中央干预,但因为没有得到人们想要的结果,反而成了官方的不是。朱家其实也很有背景,能够找到副总理、副委员长级别的关系上书。

铁肩侠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 方舟子(@fangzhouzi) 老师,朱令案,把贝志诚(一毛不拔大师(@yimaobuba) )列为怀疑对象似乎缺少证据,是否有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在证据链上,很希望看到你对孙维的分析,谢谢

方舟子 : 此案因为事发两个月后才报案,证据已找不到了,目前关于此案的说法都是缺少直接证据的神探推理。如果比较两种神探推理,反而是贝志诚的嫌疑比孙维大。我并不赞同对恶性案件去做这种推理分析,也不会直接参与。但贝志诚一直在说假话鼓动这种网络公审,也应自食其果。

和尚疯语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地震局有用么?地震了才说。

方舟子 : 地震局是中国独有的机构,它可以发挥一些作用,比如监测地震、防震、抗震、中长期地震预测等研究工作。但不应把临震预报作为工作内容,那是不可能做到的。地震了才说也是有用的,比如可以即使知道震中,进行救援。

王军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孙家的背景都已经清楚了。朱家什么背景??贝家什么背景?

方舟子 : 这三家中贝家背景最深,势力最大,属红三代、官二代、富一代。朱的外公也是了不得的人物。能够找到副总理、副委员长级的关系的家庭都非同小可。

山羊胡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大家都在关注朱令案的真相,可是有人把奥巴马当成信访局长,这已经背离了最初的方向,为什么要这样胡闹?

方舟子 : 许多关注朱案的人其实并非在乎真相(现在真相也几乎不可能确切知道了),不过是拿这当一个由头跟当局叫板,把奥巴马当信访局长,也是同样的表演。

郑建伟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近期朱令案引起网民大讨论,请问关于朱令案还有可能重启调查吗?

方舟子 : 自1998年公安部门以证据丧失、无法侦破为由结案后,朱家通过多种关系上书中央,都不能重启调查,我不认为靠公知呼吁、网络舆论就能重启。没有新证据出现,也没有重启调查的必要性。很多恶性案件都会成为悬案,这是悲惨的现实。

夏天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朱令案证据缺失,结果很可能和韩寒抄袭事件一样:信者恒信,疑者恒疑。设想如果贝是投毒者,他很可能和韩一样过得逍遥自在。真相和事实难道无法得到揭露吗?公平和正义难道无法得到伸张吗?

方舟子 : 伸张正义,有时只是一种梦想。现实是很多案件由于种种原因没法侦破。但不能以伸张正义为由非要破破不了的案,去冤枉无辜。

大漠孤烟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请谈谈两位老师对近期茅与轼事件的看法。

方舟子 : 不管是否同意茅于轼的政治观点,去威胁、恐吓、骚扰人家都是不对的,违法了就该按法律来处理。有不同政治观点可以争论,可以批评,但不应威胁人身安全。

杨蔚萌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朱令的律师我见过一面,他好像也认为孙是罪犯,而且这个律师有点阴谋论的感觉,我知道你和他也认识,请评论一下这个律师,谢谢。

方舟子 : 作为律师,站在受委托人的立场说话,无可厚非。这个律师在其他问题上也喜欢搞阴谋论的。

机械工程师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看孙维的声明里提到朱玲常煎中药喝,会否是中药里含重金属铊而中毒?

方舟子 : 有些中草药能富集大量的铊,美国也发生过因为吃草药导致铊中毒的案例。但朱令体内的铊含量高得惊人,已达到致死量,这不是吃草药能导致的,可以认定是有人投毒。

傅古风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聊网络热点#您对关于朱令案全民神探的现象有什么看法

方舟子 : 这是中国人历来没有“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程序正当”等现代司法观念的体现,也是贝志诚散布一系列谣言推波助澜的结果。贝志诚认为这是公民的权利,那么也应该让他尝尝被神探追究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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