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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风中的木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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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真实纪录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和朱令有关的事情</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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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风中的木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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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李新关于朱令事件的一点回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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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Apr 2007 00:52:04 +0000</pubDate>
		<dc:creator>woodinwind</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事件知情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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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从天涯杂谈 蒙难的华珠&#8211;祝福朱令[杂谈专题] 转
http://main.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896492.shtml
原文未在互联网上找到，暂不知出处





作者：诸葛罗敷　回复日期：2007-4-25　0:07:05
　





　　转载：　　　　你们好。我在1996年帮助了协调诊断，也帮助了协调朱令的治疗过程，当时，我是UCLA大学的研究生。我想告诉大家我所了解的情况，以回答这里所贴出来的一些问题。　　　　　　1。朱令的昵称是令令。　　2。 我们有人将这个嫌疑人的情况详细告知了北京的美国大使馆，以阻止她前往美国。我们中的一些人甚至设法利用美国媒体来施加影响。但是，苦于没有确凿的证据，再则我们也担心得到一些北京官员支持的嫌疑人家人会指控美国媒体通过政治进行操纵，这可能会对朱令案不利。我们知道她的名字，我们也知道这个案件在什么地方卡住了。没有利用通过美国媒体施加影响这种做法，这是我们与朱令家人一道作出的一个多么艰难的决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放弃了。如果朱令家人改变决定，我们当然会采取一些行动。这个不用怀疑。　　　　3。以下是协和做得不对的地方：　　协和的李医生确实猜测可能是铊中毒。我这里用&#8221;猜测&#8221;，而不是用&#8221;诊断&#8221;，是因为诊断必须有检测支持。朱令的症状让他回想起30年前清华的一起铊中毒病例。由于不是毒理专家，李医生就朱令这个病例咨询了北京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根据朱令说自己没有接触过铊的陈述，该所副所长作出结论说不是铊中毒。可是没有人要求检测来支持这个&#8221;猜测&#8221;。后来进行了正确的检测的陈教授当时正在这个研究所工作，可是却没有人与他联系，寻求帮助。是朱令家人后来才跟陈教授联系的。　　大家可以看到，协和起初并没有做错什么，李医生也做了该做的事情，就朱令这个病例向专家咨询了意见。正是那位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的副所长在没有作成检测的情况就下了结论。但是，李医生和他负责这个病人的同事在没有要求可靠的检测结果的情况就&#8221;相信&#8221;了着位副所长的结论。作为朱令的首诊医院，协和有责任根据专家意见作出科学判断，给病人进行恰当的处理。协和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协和有错的第二点，是它拒绝考虑互联网上的建议。朱令的家人将贝志诚（朱令同学）和其他人收集到的互联网上的建议送到协和，但协和拒绝考虑这些建议。当我打电话给ICU，询问治疗情况的时候，他们一开始拒绝与我交谈。Aldids医生不得不利用自己外交方面的关系，来向协和传达一些信息。他热心的帮助却常常遭遇比鼻子冷灰。在那些日子里，许多相关的人都在想方设法说服协和。协和后来给予朱令的照顾可能好于其他医院，这可能是真的。但协会最初的傲慢与无知却严重耽误了诊断与治疗。耽误时间越长，毒物对朱令神经的损伤越大。　　　　4。说一句题外话，中国的医学常常以经验为基础，但在美国医学也是科学。因为美国的医生通常都具有学士学位，也因为美国拥有严格的法律制度　　　　　　Xin Li　　　　　　





作者：诸葛罗敷　回复日期：2007-4-25　0:08:14
　





　　再补充::Xin Li 评论里说的第4点题外话,是说美国医生通常都有理科学士学位,特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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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两封 给zenyup的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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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6 Apr 2007 18:45:02 +0000</pubDate>
		<dc:creator>woodinwind</dc:creator>
				<category><![CDATA[zenyup]]></category>
		<category><![CDATA[清华相关人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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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信件真实性未确定。
http://post.baidu.com/f?kz=191618711
1 两封信
这两封信，来自素不相识也素未谋面却深深信任我的朋友。
我想，她把信发给我，是怀抱着真诚，希望能有些帮助。这两封信，在第一时间就转发给了朱妈妈和搞独立调查的朋友，我也是抱着同样的想法，虽然我知道，这位朋友提供的信息都不是法律上能起作用的证据，但是，真相包括很多内容，一颗正义而善良的心更比真相更加珍贵。
这些资料，不敢私藏，今天公布出来，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zenyup 2007-4-16 14:45 　 回复此发言
3 回复：两封信
Zenyup你好,我是百渡朱令吧的&#8217;6号楼校友&#8217;,我关注朱令的事有好久了,无法释怀.我想把我知道的一点点,哪怕没有什么用,告诉真正想帮助朱令的人.我曾经给（张捷）律师给过一个短的email,没有回音.
昨天把吴虹飞的采访看了一遍,关于朱令寒假后回学校的饮食:&#8221;早饭是家里带的面包和壮骨粉冲剂,中饭和晚饭是勉强撑起去食堂打,回来在宿舍半躺着吃,喝的是同学帮忙打的水.&#8221; 听起来,可疑的饮食是热水.我当时印象很清楚的就是大三寒假开学后2,3个星期总看见孙维打水,有时和她的所谓的男朋友,有时是她自己. 要说明的一点是打水从下了晚自习 9:30到10:00多一点就几乎没水了,女生5,6,7号楼都是只有一个门,走到水房只有一条路,走上一趟得有个10分钟,路上遇见的机率是很大的.那 2,3个星期我都是碰到孙维拎着水壶往回走,说明她去的早. 我们宿舍是非常循规蹈距的,五年都排班打水,每个星期我都打三天水,除非极特别的情况,从未间端. 而五年中除了这2,3个星期就再也没看见过孙维打水.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我觉得孙维男友后来就不见了,是因为他们不打水了. 这件事我曾经在网上说过,当然是有人信有人不信. 曾有传闻说朱令水壶里查出铊,所以我想起给你写信,关于目睹孙维打水的事虽然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如果需要，我愿意出面作证.
还有一件事我说一点自己的感想. 孙维曾在通信中要求舍友说朱令&#8217;夜不归宿&#8217;,给外人的感觉就是暗示朱令是个放荡的女孩,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活该的感觉. 看到那儿的时候我就哭了,我觉得孙维的心太毒了.如果朱令没回宿舍,她一定是去了8号楼. 朱令的男友住在集中班,集中班在8号楼. 女生 5,6,7号楼都是11点锁楼门,12点放一次人,如果再晚了,敲也敲不开.而8号楼集中班这半栋和男生楼一样是不锁门 (8号楼的另半边住建筑系女生, 锁另一个门). 那里12点都热闹的很.（当时）谢飞宇就住在集中班的楼上301,集中班住2楼,他们都是合唱队的,合唱队的队长吴岷是谢飞宇高中和大学 8年的同班同学,住3楼,他们几个建了清华第一支乐队,还有一些特招生,3楼和2楼往来很是频繁,有时都不敲门. 孙维常泡谢飞宇宿舍,她想必知道8号楼的情况,她想必知道朱令在8号楼就是&#8217;夜不归宿&#8217;也不会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因为那里太热闹了.可是她还是要这么说. 而且在演出前夕,我觉得作为民乐队长的朱令男友和朱令心思恐怕都在演出上.孙维想努力证明朱令&#8217;夜不归宿&#8217;是什么意思. 而且孙维在通信里还在努力试图排除2次中毒,朱令回校后显然没有再 &#8216;夜不归宿&#8217;,很显然孙维想把责任从宿舍里推出去,而她能做的只是左右舆论,结果不幸被人把整个通信贴出来了。
作者： zenyup 2007-4-16 14:48 　 回复此发言
4 回复：两封信
信的内容，为了尊重作者，没有做任何（包括打字错误的）修改。只删除了一句话，因为要保密作者的身份。
作者： zenyup 2007-4-16 14:50 　 回复此发言



93
回复：两封信







抱歉,另一封信我找了好几天才找到.因为存在了另一台电脑里.这封信也是一位知情人写给我的，他要求我保密他的身份,因为他是孙的中学同学.信中有很多删节,都是关于他自己的生活的.与此事无关.











作者： zenyup 2007-4-19 23:01 　 回复此发言












94
回复：两封信







zenyup:
…… …… ……
孙维在高中给我了两个印象较深，一个是高考前几天在食堂排队买饭的时候，她和徐**说：&#8221;我妈说我就是哪哪不好看&#8221;（具体是哪不好看记不清了）。孙维的成绩绝不是稳上清华不成问题的那么好，所以我对她高考前不担心高考而对自己美丽的关注程度印象深刻。另一个事是全年级高２去军训的时候，有一天下午破例可以不穿军装穿便服，我那时觉得平时普普通通的（衣服）都变得特别好看。排队的时候孙维给了我们男生和（女生）一个最大的视觉刺激，她穿着一个短得快到屁股的薄薄的小红裙子，半透明的小上衣几乎可以看到高高的胸脯。当时是不分男女生地排队而且都挨得很紧的。我都不好意思了，觉得她胆子真大。前卫。
大学里一开始孙维还不是谢的女朋友，但是他们却常常大腿挨着大腿并肩在宿舍坐着，而且表情麻木，反正看上去就是很怪。据说孙维一直到大四还在谢飞宇那儿泡着，泡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说一坐很长时间，而且什么都不干。
……大三寒假过后，大家看到的那个孙维，幸福的样子让人觉得她是找到了真爱，可是那人没有多久就消失了。孙维眼光是很高，我想那个让她动心的男生一定很棒，我在路上遇见他们时还注意看了看，不过那个男生至少外表上没有什么特别的。那以后，孙维又继续在谢那儿泡着。
……











作者： zenyup 2007-4-19 23:06 　 回复此发言












95
回复：两封信







作者给我这些信息是希望对我们当时做的心理分析有帮助。确实，他的信息确实给犯罪心理学家的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在此，向他致敬，感谢！











作者： zenyup 2007-4-19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woodinwind.wordpress.com&blog=149186&post=207&subd=woodinwind&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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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一个警察的分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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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5 Mar 2007 23:07:28 +0000</pubDate>
		<dc:creator>woodinwind</dc:creator>
				<category><![CDATA[网友分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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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原帖在2006年年初已出现在网上，未收录。现从百度朱令吧转载，
http://post.baidu.com/f?kz=179443122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个比较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 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8221;打死也不招！&#8221;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8221;来个痛快的！&#8221;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警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老实的呆着，用我们东北话叫“眯着”！
最后，谢谢朋友看完，多了不想说，我只是为那些默默工作着的公安干警的说句公道话，向同行们致敬！
一名现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作者： 218.86.55.*  2007-3-8 16:19
51 	回复：一个警察的分析
楼主。。。 你是作为专业的警察在分析这个案子，结论是“案子简单，外力使然”。 我是站在专业谋杀的角度在分析。。呵呵。。我没真杀过人，只是喜欢编推理故事。
我的结论跟你一致。
假设我要写一个完美投毒案，我会有3种思路（我想其他人也一样），一是手法。2是过程。 3是药物本身。
简单解释下就是1投毒时的手法，应该布置些机缘巧合，2整个投毒的准备实施和善后过程可能会借助外力，添加干扰分散视线的因素 3 药物会是很普通的药。一定要普通到谁都能弄到。
我会这么费力地去编故事，原因是我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种杀人于无形的东西。要想不被抓，只能在其他方面下功夫。如果我们写了这种希奇的东西在故事里，会被讽刺成“科幻都出来了呀？”
不过，假设，我们真有这样一个东西在手了。 过程就会变得很简单！
因为这个东西杀人无形，光是这个东西本身就够有诱惑性了。 《死亡笔记》这漫画就是如此。 一个本子，可以杀人于无形。 作者就不必要去想如何去布置每一个命案了。
说那么多，就是想说，如果某个人能拥有这个东西，那么她犯罪过程一定会非常简单。 这是正常的逻辑。 即使是变态的人也不会使过程变复杂，因为过程越复杂，出错可能就越大，暴露概率也越大。总之，不会复杂到12年都无人能破解她的手法。
这样逆向思维下去，很容易知道，凶手一定就是那最简单的那个人。而且，不需要很复杂的过程就能被证明。 拐了几次弯才出现的“嫌疑者”无非是真凶败露后，放出的烟雾弹而已。 水混了，自己好跑。 这就是为什么SW之后，又接2连3地有“可疑者”出现的原因。
铊，如此奇怪的毒物的出现，正好可以逆向推理出凶手就是最简单的那个人。 甚至不需要手法。
警察如果连这点推理都不会，那就什么也别说了。
我相信警察是有能力的。
所以，答案只能是“外力因素”，导致警察办案“无能为力”。
我只是从我的角度看。 如此而已。。希望保S的人，自己也能动动脑子想一下。
借朋友的衣服穿发的言。
作者： 幻岛青鸟  2007-3-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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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7-03-12]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七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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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2 Mar 2007 20:45:54 +0000</pubDate>
		<dc:creator>woodinwind</dc:creator>
				<category><![CDATA[网友分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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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ttp://post.baidu.com/f?kz=180616208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七卷）
人无需自证其罪！贝志城也没有证明自己无辜的证据，这样下去只能扯皮。唯一有用的事，拿出证据来！
—— 素描初学者
（不仅是小菊花，素描似乎也对“关键证据”望眼欲穿。）
网上那么多的推理，其推理的根据本身就是假设。
—— 素描初学者
（《三大问题直指孙维死穴》一文曾在朱令吧发布，但反复被删——其中第一部分“各方都认可的事实”颇令人玩味。）
秋菊，这句话，暴露了所有的真相。原来他们怕的是这个！！  
—— 素描初学者 
（针对有网友说素描“凭你几句白痴般的言论可以影响别人真诚的判断，我送你四个字，白日作梦”，素描喜不自禁——“原来真正让ZLD害怕的，是我们的言论影响他人判断！” 她迫不及待地与秋菊分享这个喜讯。）   
贝志城用了“惨”这个字眼。  
—— 素描初学者  
（有网友认为《孙维声明》中，孙用“一死一残”这样的字眼来表述朱家两女儿的状况，准确客观有余，却也绝对欠缺“人味”。素描用贝志城说过的“他们家太惨了”中的“惨”字作为反击。）
我曾经在标有“邮政快递”字样的单据上签字，说明我是不折不扣地快递员！
—— 素描初学者
（为试图证明“在有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字的人”不一定就是“嫌疑人”，情绪激动的素描举了这个例子。）
求求你们救救朱令吧！！求求你们了！！！
—— 素描初学者
（素描为“推动案件进程”可谓殚精竭虑——日前她提出两个建议：“1，请贝志城，起诉孙维诽谤你造谣，因为上述相关言论是你说的；2，吴承之，请你起诉孙维造谣你走私铊盐。”，并无视网友们对她的善意劝诫，用复制粘贴的方式将此段发言发表多次，对贝、吴二人进行了如泣如诉的哀求。）
我高度欣赏素描，因为她的理智，因为她的公平心，还有因为她的侠义的心肠。
—— 秋菊0002
（什么叫做猩猩相惜？这就是！此外，秋菊敏锐的洞察力，使他作出了“素描是女性”这一重大结论——尽管“素描初学者”在百度的资料里性别是“男”。） 
朱令的水杯自然放在公用桌子上靠自己床这一头的角落，因此“滚落”的时候很自然地“滚落”到孙维/朱令的床底。
—— Step0214
（也就是说，杯子滚到床底，又长了眼和腿爬进了孙维的箱子——秋菊啊，这么智能的杯子，您要是能买到说什么也得帮我捎一个。）
请不要在宣传时候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蔡同学。
—— 秋菊0001 
（秋菊反复暗示，当年参与的网络救助中，蔡全清的功劳让贝志城抢走了。实际上贝志城在媒体上说到当年求助的事情，明确地表述了蔡全清在救助中的重要地位。）
在没有出现突破性证据下的重启，就是对其他受害者的不公。
—— toliman
（高智商的挺孙者，想套出证据，您这么干是不行地。）
朱令嫉妒SW人缘关系好，家里上有爸爸妈妈疼她，下有哥哥爱护她，所以一气之下喝了老鼠药。
—— 麻子大
（麻麻，你可要盯着点素描，貌似她嫉妒贝志城因网络救助成为名人已经好久了。）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一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6543462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二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6680048   
挺 孙 派 经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woodinwind.wordpress.com&blog=149186&post=206&subd=woodinwind&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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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6-04-20]  忠孝东路的黄昏 &#8212; 物化2同学的一点评论</title>
		<link>http://woodinwind.wordpress.com/2007/03/09/2006-04-20-%e5%bf%a0%e5%ad%9d%e4%b8%9c%e8%b7%af%e7%9a%84%e9%bb%84%e6%98%8f-%e7%89%a9%e5%8c%962%e5%90%8c%e5%ad%a6%e7%9a%84%e4%b8%80%e7%82%b9%e8%af%84%e8%ae%b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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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9 Mar 2007 14:46:50 +0000</pubDate>
		<dc:creator>woodinwind</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物化2班]]></category>
		<category><![CDATA[确认的物化2同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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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原文发在百度 http://post.baidu.com/f?kz=93609119北青报的独立新刊《青年周末》今日登出《清华女生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后面的跟帖中。
http://post.baidu.com/f?ct=335675392&#38;tn=baiduPostBrowser&#38;sc=741822293&#38;z=93609119&#38;pn=0&#38;rn=50&#38;lm=0&#38;word=%D6%EC%C1%EE#741822293349. 回复：北青报的独立新刊《青年周末》今日登出《清华女生铊中毒新现
我是朱令的同学，一直关注朱令的事情，这件事情应该是不少同学心头一生也抹不去的阴影。良心，是个很难说的东西，虽然可以告诉自己和这件事情与自己无关，可是心里总是隐隐作痛，毕竟她曾经健康美丽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过。我不知道能为她做什么，我不能做到象童那样去追求事情的真相，我对我的几个和事情走得很近的同学也没有信心。或许是童幼稚，或许是我悲观。我不去校友网，因为我不想继续作恶梦。我们本来可以为朱令做很多事情，但是一直没有。今天翻贴又看到百度上有人提及：

问题是朱家对其进行过恐吓，以及用种种&#8221;足以使心理承受差的人自杀&#8221;的手段进行施压。http://post.baidu.com/f?ct=335675392&#38;tn=baiduPostBrowser&#38;sc=728303646&#38;z=93386918&#38;pn=0&#38;rn=50&#38;lm=0&#38;word=%D6%EC%C1%EE%C1%EE#728303646
他引用的话，是我的同学潘峰说的。恰好最近有同学把校友网的一些讨论转给我，其中有潘峰对他写的&#8221;用种种足以使心理承受差的人自杀的手段进行施压 &#8220;这段话的解释，我贴在这里，作为一个同学对朱令和她家人的一点心意。朱令父母是老实到有些迂腐的知识分子，希望他们不要再被人利用。关于素描学者，其实他的存在或许是个好事，会使站出来的人更多。
童宇峰：
我同意xxx说的回忆当年的细节附在公开信上，这个问题我很久以前就提出过，可是没有人参加，我现在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潘峰说朱家当年使用了种种。。。。。让人自杀。朱家否认当年他们怀疑过任何我们的同学，公安局问过她们觉得同学中是不是有可疑的人，他们说想象不出。只是后来公安局告诉他们怀疑了某个同学以后，他们才开始回忆朱令的同学的情况的。看来潘峰对当时的情况了解得比我们多，那么请潘峰把这个当年种种的手段列出几种，还有是怎么知道是朱令家做的。这样一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当年的实事，而不是只听朱家的一面之词。还有就是我们那个被逼迫快要自杀的同学，也不应该沉默，应该积极地站出来陈述事实，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实情才会明朗。潘峰：其次，对于&#8221;朱令家……施加压力……&#8221;的说法，首先那是我2004年3月前后的说法，这只是代表了我当时的看法。我所知道的，有些也是你知道的&#8211;孙维收到恐吓信，几次出国签证均遭受人为阻挠。那时咱们都知道公安已经发给孙维护照（否则不会到签证这一步），我觉得这些事都和朱令家有关，所以才会有此说法。你是经历过出国的人，应该清楚如果不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而在出国签证上一再遭受莫名阻挠打压，这是多么大的打击，我想我当时的说法你能理解吧？最近和朱令家交流过，才知道阻挠孙维签证的并非朱令父母，而是其他的力量，这完全出乎我先前的意料，因此现在的我，不会再说这样的话。童宇峰：其它和案情关系不大的我们先搁下，你2004年3月17日&#8221;朱令家庭&#8230;也采取了种种调查和施加压力等方式，&#8230;足以使心里承受能力弱一点的人自杀&#8221;的说法，已经在网上广为流传，给朱令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希望你在网上公开给朱令家道歉。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可以替你贴出去。潘峰：把我当年留言贴到网上的人不是我，传播扩散不是我的意愿，因此我即使道歉，也只是在班级留意簿上为我当年对朱令家的误会向各位同学道歉。（我也保留未经我同意随意转贴我的言论和网上攻击我的某些人使用法律武器的权利。）
童宇峰：你关于朱家的那段话是否是你贴出去的不重要，因为你当时明明知道大家都在看物化2班的发言，物化2的留言薄那时候是公开的：
潘峰 发表于：2004-03-17 16:13:36我知道有很多人通过匿名方式察看我们的留言薄，这也算代表我个人的立场&#8211;我将和在国内的同学一起参与捐款、设立基金等事宜，同时不会参与案情的讨论。
作者： 忠孝东路的黄昏 2006-4-2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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